今日有一位3年級的家長要投訴,我是一位不負責任的老師。因為這位學生多次欠交功課、她又馬虎了事,草草完成她的功課。故此,上星期五我同這位學生說,下星期一要留堂完成功課,及溫習她所不懂的功課。但是四時半就讓這學生走了,我沒有提醒她打電話給爸爸。到了五時,她的爸爸在禮堂裏找不到讓學生,這位緊張的爸爸,不停地罵我不負責任,不該留她的女兒堂。我立時陪他四處找這位學生,幸好一走到禮堂就看到這位學生等著她的爸爸,真是虛驚一場!雖然有點不開心,但是我真的要好好想想怎樣做一個負責任的好老師。
同時,有位婆婆說不要因學生欠功課要他們留堂。因為他做事很慢,這樣做會令父母很擔心。我立即與這位婆婆道歉,讓她擔心,真的不好意思。但我也與她說,我不能這樣做,因為我想讓他們知道要做好自己的本份,做功課是他的必須完成的事。但我答應她一件事,下次留堂我就親自送他回家。
我這樣做真是自訴苦吃,難道我這樣做真是不該嗎?但我真的要檢討一下,留堂是不是一個好方法,讓學生認真做功課和交齊功課呢?